zttofficial
03:24 · 2020年9月22日 · 週二
警方將修訂《警察通例》下的「傳媒代表」的定義。
1. 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的傳媒機構
或
2. 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
換言之,警方日後很有可能阻止部分學生記者、網媒於事發現場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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