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師公會批評人大法工委言論限制香港獨立司法權

中國全國人大法律工作委員會在香港高等法院裁定「反蒙面法」違憲後,表態指除全國人大常委會以外的任何機關都無權判斷或決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

香港大律師公會回應人大法工委發言人的談話,認為說法在法律上是錯誤。

大律師公會指,香港法院以往曾宣告某些違憲條文無效,該權力未曾受到質疑。《基本法》未有規定回歸後被採納偉特區法律的殖民地法律,合憲性不能被挑戰。

公會表示,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條文是否違反《基本法》,是限制香港法院一向享有的獨立司法權,亦違反《基本法》,破壞香港特區高度自治權,任何建議人大常委會在司法程序完結前釋法的主張,無疑會令公眾認為香港司法機構及制度被施壓,完全無助捍衛對法治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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